搜狐网:桂林食盐加碘成果显著 食盐专营的坚冰不能破

发布时间:2006/4/3 16:16:01    |     文章来源:     |     阅读次数:

本报记者 黄蓉时下,有一种“取消食盐专营”的声音在传递。今年2月20日《人民日报》第十三版的经济周刊以大篇幅刊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俞建国的文章《取消食盐专营的条件尚不具备》,文章明确表态,我国近期取消食盐专营的条件尚不具备,中国的食盐专营之路将继续走下去。

  为何要坚持走食盐专营之路?作为盐政执法者和生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又将如何做好盐务管理工作?日前记者采访了桂林盐务管理局、广西盐业公司桂林分公司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食盐专营是一项国策

  碘缺乏病在129个国家和地区被确定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有数字显示,世界上至少有15亿人口生活在碘缺乏地区。我国是一个碘缺乏国家,缺碘地区多,面积广,大约有7.2亿以上的人生活在缺碘地区,占世界缺碘地区人口的一半。人体缺碘会危害健康,碘缺乏病就是由于人类生活的自然环境缺乏碘元素而引起的一种地球生物化学性疾病(如地方性甲状腺肿大、地方性克汀病),胎儿缺碘会影响其脑发育,造成儿童智力低下。

  加碘盐在全世界范围内承担着消除碘缺乏病、保障孩子智商、提高人口素质的社会重任。1979年我国实行大规模食盐加碘。为了消除碘缺乏病,1991年3月,中国政府向世界庄严承诺,2000年实现中国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之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对碘盐实行法制化管理。1993年,“中国加碘盐工程”启动。从1994年起国家实行食盐专营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国家通过专营体制控制生产食盐,建立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制度,对食盐的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

  经过各级盐业管理部门的努力,实行盐业专营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基础。从全国看,碘盐普及率已从1995年的39.9%提高到2002年的95.2%;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从1995年的20.4%下降到2002年的5.8%;基本实现了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中国盐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多少年来这个行业都是由中央政府管辖。盐业专营是一项国策,它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国家对食盐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专营,目的是加强对食盐管理,保障食盐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

  桂林食盐加碘成果显著

  广西是碘缺乏较为严重的地区,生活在碘缺乏地区的人口占全区人口的60%左右。据调查资料证实,桂林属环境缺碘地区。我市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就开展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1994年起,我市每年都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卫生部门牵头,盐业、工商、技术监督、残联、教委、妇联、广播电视等部门联合参与。从1996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对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普服碘油丸的强化补碘工作。通过建立市(地)、县、乡三级碘盐监测网,长期进行碘盐防治和采取综合性治疗,全市地甲病得到了有效控制。1981年至1988年间,全市地甲病患病率由防治前30%下降到1988年的2.6%。到2000年我市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天下之赋,盐利居半”,自古以来,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盐税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倒卖违章盐、无碘盐和劣质盐,冲击食盐市场,干扰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1996年,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盐业管理的通告》。多年来,我市在落实食盐专营政策上下大气力,全面实行食盐专营的“三证、五统一”,坚持开展打击非法加工经营食盐专项行动和整顿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加工、经营食盐的犯罪行为,严格管理食盐销售市场,保持食盐市场的正常供应,加强了仓储管理,保证了食盐加碘质量和小包装质量,保持和不断提高食盐专营的“三率”水平。经自治区盐业公司2004年全区碘盐两率检查结果,桂林盐业公司经销的碘盐合格率为100%,覆盖率为100%。近10年来,我市共查处涉盐案件2243起,查处违章盐4747吨,端掉私盐地下加工窝点80多个,打掉私盐团伙6个,因从事涉盐违法活动被依法判刑、劳教的有19人。

  十年艰辛,我市盐业管理和私盐稽查工作成果明显。1997年以来,桂林盐务管理局曾多次被自治区盐务管理局评为“盐政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被国家发改委评定为“全国食盐市场管理先进单位”。2001年,广西范围评比,广西盐业公司桂林分公司获得“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先进单位”。

  坚定不移走食盐专营之路

  长期以来,我国对盐业实行专营管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虽为企业,却行使着诸多政府职能。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盐业公司和盐务局都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食用盐、国家储备盐和国家指令性计划的纯碱、烧碱用盐,由国家实行统一分配调拨。

  广西盐业公司桂林分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对食盐实行专营,大量私盐、劣质盐、非碘盐就会将冲销盐业市场,以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就得不到有效落实。必须明确,以下这些盐产品是严禁作为食盐销售的:液体盐(含天然卤水)、工业用盐、农业用盐;利用井盐矿卤水晒制、熬制的盐产品;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盐产品;其他非食用盐产品。作为盐政执法者和生产企业的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非碘盐冲击碘盐市场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落实《食盐专营办法》,用法律手段规范加碘盐、食用盐的生产和销售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和盐政市场管理,对流入市场的非碘盐给予严厉打击。”

  这位负责人说,抓好碘盐普及,需要继续加强部门间的合作,盐业、卫生、工商、技监、交通运输和公检法部门配合,强化联动,做好食盐、碘盐的生产、供应、运输工作,阻止非碘盐流入市场,使国家计划供应的主渠道得以畅通。此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碘盐价格,也是防止非碘盐冲击市场不可忽视的措施之一。盐业公司还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食盐流通现代化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食盐流通现代化进程,大力开展网络建设和物流配送。桂林盐业分公司成立了食盐配送中心,全市各县区、乡镇都建立了食盐营销网点,公司配送中心把合格碘盐配送到营销网点,再由营销网点配送到零售商店。目前,桂林17个县区共有150个食盐委托销售点,与之配套的营销管理制度正在日益完善。

  “碘盐推广,除了加大全民普及食用碘盐的宣传工作,在我国市场经济逐渐走向规范、成熟的今天,还必须以食盐专营为核心,创新、理顺管理体制、确保政令畅通,务必加强盐政执法、依法治盐。专营是政府行为,工作不能退只能进,必须强化专营、搞好专营。”这位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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